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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60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去银行去面签。现在一个多月了,卖方说拖的时间太长,提出不卖。我希望在50个工作日后再去签,因为我的房子也在卖,只有等我的房款拿到我才有钱付给对方。请问我是否只要不超过60个工作日就合法

银行 2019-11-09 1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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