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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在幼儿园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期间,被别的家长用矿泉水瓶装的开水给撞了烫伤了,责任在谁?(孩子是被邻居拉着去的不是自己跑着撞到别人的是别人撞的他)现在校方不管,说是让老师个人负责,我该如何

其他 2019-11-14 08: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应该是那个家长负主要责任,校方负补充责任
  • 你好,主要责任是那个家长承担,幼儿园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谢谢
  •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我认为应当是这个家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学校也免除不了责任,因为这是在学校组织活动期间,由学校管理上的问题发生的纠纷。但学校承担的是补充责任。学校称让老师负责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老师履行的是职务行为,产生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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