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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从17年7月至19年7月在某某公司上班两年,期间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得知不签合同是违法的,于是我在8月份去劳动仲裁院提交材料。但是劳动仲裁院那边回复说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年视为默认签合同的了,这个情况公司不用赔偿劳动者11个月双倍工资了吗?

仲裁 2019-11-09 12: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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