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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住在封闭式高层住宅花园小区,园区有12栋楼、(东、西、北)三个门,我们楼一楼的业主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挂出卖菜的牌匾,楼里的业主极力、坚决反对,在物业与业主的共同反对下,他把卖菜的牌匾摘下来了,并说不卖了,但过了两天又开始偷偷的卖,不但卖菜而且还接收快递,烤地瓜等一系列经营行为。烤地瓜的味道30楼都可以闻到,而且大堂的卫生及安全全部受到影响。严重影响了本楼业主的正常有序的生活,给业主的安宁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请问,1,法律有规定可以在封闭小区一楼经营吗?2,在全体业主坚决反对的情况下可以经营吗?3,我们业主如何维护合法权益?4,物业有责任去处理这种行为吗?5,本楼全体业主不交物业费,以要求物业清理卖菜的行为可行吗?6,有什么民法规定呢?

其他 2019-11-11 18: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住宅通常不能变更为经营用途,变更需要取得相应许可并办理变更手续。2、看有无合法经营手续,通常不能。3、向城管部门投诉,或者起诉要求冠笔、物业可以劝阻,但没有执法权,没法强制。5、这不是合法维权手段。6、物权法或者民法总则,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变更用途的规定等。
  • 可以去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 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果小区内开店没有经过其他利害关系业主同意,业主可直接起诉营业的业主。
  • 你好,对于这样的问题,可以向工商所举报,或进行违约起诉维权。不交物业费属于初级交涉阶段,后期解决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打官司的
  • 物业有责任处理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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