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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坐IT行业,最近公司没有接到项目准备裁人,上周一公司让我找新机会,周五说让我下周一提离职并补偿一个月薪资,我没同意,要求公司给予提前30天通知,公司不同意,说第一种是我自愿提离职,补偿一个月薪资加一星期工资需要加什么税,离职证明上标注自愿离职,第二种是协商解除合同,也是补一个月公司,不含税,但离职证明上写着协商离职,说对于找下家会有影响,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1-12 17:0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是劳动者的原因,如是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应该得到三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的,可主张一个月代通知金补偿,如存在争议的,您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人社局投诉解决。
  • 您好,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 如果无法协商,可以人社局投诉的
  • 职工申请辞职不予批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通知,并不为上级审批为必要条件,但是建议能够保留好提前30天通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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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同意,补偿一个月薪资加一星期工资需要加什么税,第二种是协商解除合同,但离职证明上写着协商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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