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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顺丰的临时工,上班的时候被电瓶把脚砸伤了,医生说得休息三到四周打得石膏,算不算工伤

刑事辩护 2019-11-12 16:2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工伤的情形多种多样,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对比一下是否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属于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追问】好的,谢谢,就是干了一年了,没有转正,刚刚问了下主管,人家说没转正不算
  • 算工伤,上班时间、上下班合理的路途中受伤视同工伤。。
  •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
  • 你好,一般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追问】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 你好,一般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追问】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工伤。
  • 在工作时间因工负伤,应该认定为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伤情鉴定,如单位不予办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伤残评定、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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