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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申请离婚,就财产分割这块达不成协议

离婚 2020-04-13 23: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分割夫妻财产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
    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原1980年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
    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否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呢?最高人民法院1993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还有模糊的,则根据实践情况而定。
  • 离婚协议中一方表示放弃财产分割应当分得的部分,如属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无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如果作出以上意思表示一方遭受外界干扰比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那么该意思表示可撤销,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要求撤销。
    如果以上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以合法手段掩饰其非法目的、或者分割之财产包括法律禁止之物等,意思表示无效。
    所谓假离婚,如果有证据表明当事人双方协商假离婚,因无意思表示,那么离婚协议未成立,则更谈不上无效。
  • 如果协议不成,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 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事宜可以与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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