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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12月19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底薪是3000加津贴700合计3700再加提成 职位店员 后因公司人员调整升为店长 从2018年8月底薪为4000加津贴1000合计5000再加提成 但是合同未签 流水账有 昨天公司领导来了 拿了两份合同来给我签 在为未告知我的情况下 下调工资至原来底薪让我签订合同 请问我可以拒签吗?这属于欺诈行为吗?我如果起诉的话 可以得到赔偿吗

其他 2019-11-13 20: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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