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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滴水承租方自行更换水龙头,发现阀门拧不开就更换了新阀门,事后通知出租方支付费用,合同中没有具体写这种情况,那么像这种日常低值易耗品的维修费用应该谁承担

其他 2019-11-14 17: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合同中对此未做相关规定存在争议的,建议到法院起诉解决该问题
  • 日常的损耗是由房主承担的
  • 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出租方有适租义务,应当就维修费用承担责任,东
    【追问】请问适租义务是指什么,是承租方可以按自己的生活要求来维修吗,没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承租方认为水龙头、阀门是房屋设施,应该由出租方承担维修费用,这样合理吗
    【回答】主要是说出租方要保障租赁物能够按照租赁合同的内容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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