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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邵东影楼上班。前两天开会老板就是说顾客拍照流程单上要签满意两字。如若未签。不满意50。重拍100。就罚款我们的。昨天有一个顾客拍婚纱照,4999元。因顾客办这个套餐时老板表示是一对一服务。顾客拍以后发现不是一对一。亲,属于欺骗加上摄影师拍照思想比较古板。顾客就不满意。要求退款。本来按照正常流程是不退款的。但拍之前我们老板自行答应了此顾客。不满意退款。导致顾客要求退款。因此顾客只有一套内景。没来得及叫顾客写满意。老板就以未写上两字。要求我和摄影师全额赔偿此单。请问有这说法嘛

消费者维权 2019-11-18 21: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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