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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三年时同家企业转入别的部门,工作职位地点都没变。16年6月入职股份公司,到19年2月转为项目管理公司,19年2月之前在股份公司工资一直发放现金,19年2月到项目管理改为打卡。我想问问我想申请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过了时效,怎么申请对我有利。其实两个公司都是一家。

仲裁 2019-11-22 0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的情况不能按未签订劳动合同对待。应该是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追问】那从16年到19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是什么意思?怎么赔偿?
  • 仲裁的时效一般为1年,第一个入职的公司申请仲裁可能时效已过,但19年入职的公司依旧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培工资差额,尽管可能实际是一家公司,但它们在法律上仍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
  • 目前有的案例中认为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主张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有一年仲裁时限。建议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未签合同的工资,补交社保。
  • 您好,建议提起劳动纠纷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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