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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做了三个多月,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解雇我却以我是试用期不支付任何赔偿,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调解 2011-11-02 19:4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赔偿金
  • 可以要求赔偿金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可以向公司要求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公司与劳动者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攻速存在过错,劳动者可以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行也可起诉。
  • 可以要求赔偿金
  • 公司没有和你定立劳动合同有过错,你可以要求试用期和剩下几个月工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实在不行再诉讼。
  • 你试用期约定的是几个月,如在试用期内,也应签订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未签订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加发一个月工资,另外公司要解雇你,还得赔半个月的补偿金。
  • 你好,这种案子我们做过很多,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你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很多人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输官司,而且在网上也说不清楚,建议面谈,我们这类的案子做的很多,能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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