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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和我丈夫离婚,但他不同意,要求我给他10万元,他就走,(他是做上门女婿的),因他一直喜好赌博,游戏机房,屡教不改,而且他对家庭没有任何一点贡献,房屋名都是我爸的名字,我该怎么办?他能拿到财产吗?

诉讼 2011-11-02 18: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对方无权分割,可起诉离婚。
  • 您好,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一、结婚后买房的情况:不管房产证上是男方还是女方的名字,都理所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双方可以均分房屋其二、结婚前买房,结婚后一起还贷的情况:房产证一般是一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归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1.共有财产还贷的一半;2.共有财产还贷一半的增值部分。其三、结婚前一次性购房的情况:这种房产属个人婚前财产。新婚姻法中确实取消了共同生活8年以上,个人财产转化为共有财产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如该房屋是你个人婚前购买,就属你个人财产,不再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四、婚前按揭买房的情况:房产证是婚前拿到的,婚后共同还贷的,在江苏、上海是个人财产,其他地方时共同财产。房产证是婚后拿到,婚后共同还债的,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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