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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房东签合同是一年的。首付付了3000。房租一个月750,我一共交了6000块钱。合同上写的是四个月以后把剩余的房款一次给他。因为我发现房东偷我的电用。所以我不想住了,房东硬逼着我要剩下的3000块钱。我该怎么办求解?

其他 2019-11-27 10:1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先协商,协商不成收集相关证据诉讼解决
  •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注意到期后续期谁说了算的问题,还有到期后价格怎么定的问题。  2、中间房东突然要收房付多少违约金给你的问题。  3、房租晚交的惩罚金问题。  4、屋内破损赔偿问题,屋内设备损坏谁修理问题。  5、取暖费谁付问题。  二、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你好,建议和对方积极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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