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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饭店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做了六七个月想辞职,但是这里的经理找借口不让我走。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11-23 23: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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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公司拒不发放,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你好,具体结合实际分析,及时依法维权,感谢你的咨询与信任,建议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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