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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感情不合导致分居七年,七年时间里没有任何联系,对方直接失踪,对方的家人也联系不上,怎么办理离婚呢?

离婚 2019-11-27 14: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到法院进行公告送达。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你与配偶双方自愿离婚,可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是一方提出离婚,可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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