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陈某向我借款24000,约定2016年2月1日还款。 经过催款,陈某通过微信, 2018年3月7日,还款3000元。 2018年3月29日,还款3000元。 2018年5月30日,还款2000元。 后来催还时,就是以“知道了”“在安排”等搪塞,最近的一次微信记录是2019年1月24日。 现在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想咨询,现在是否还能够起诉对方,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诉讼 2019-11-27 1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