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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夫妻两人名下,婚后全由男方公积金还款。未办理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此套房产未用于结婚,婚后也未住此房产。无子女,无债务债权,现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请问财产怎么分割?

其他 2019-11-27 22: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父母给的首付款,要看父母是给夫妻俩的还是只给儿子的?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
  •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等不动产出资的,尽管是为双方结婚所用,但由于该不动产是婚前购买,自然属于出资父母己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该出资理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但如果不动产证书上登记的是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名字,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还需了解更多细节以便给予建议,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向我详细咨询!
  • 你好,婚前男方出资,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婚后男方公积金还贷,是夫妻共同才产还贷,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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