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晚婚有多少天假期

离婚 2011-11-04 14: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30天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 因此,可以享受18天的婚假。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沧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