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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房东是居委会,第二房东是承租方,承租方把我转让的定金收了,还没把房子交给我就被第一房东把房子收回去了,而且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才发现房子别人已经在装修了,现在第二房东电话不接,人也不知去向,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11-28 0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有没有相关合同或者单据?
  • 1、如合同有无效或者重大误解地方,业主可以请求退还定金;但若装修公司无重大过错或欺诈行为,定金是不予退还的,详细情况应根据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予以处理。但根据《合同法》规定,约定的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
    2、签订合同时交纳的意向金,称为“订金”,只代表一种选择倾向,订金大多可以退;但一旦交了定金,则代表消费者已经选择该企业,作为保证金,一般会成为预付款的一部分。
  • “订金”和“定金”虽为一字之差,只是在法律面前才有不一样的意义,但不一定每个人都是懂法的。一般来说是不能退回的,这个具体要看你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关于装修定金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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