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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我与公司的合同到期,公司与我补签合同,地址改为新的公司地址(出了本市)我不想去,该怎么办?

其他 2019-11-28 17: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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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举报解决
  •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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