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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上次我们几个朋友帮一个网路炒作公司拍广告,他们承诺不会把个人的照片在网上发布。但是,他们把我们每个人的特写全部发在网上了。(没有合同)这算是侵犯肖像权吗?我们应该怎么去协商?我们要多少赔偿合适,如果对方承诺把照片删掉不赔偿怎么办?

肖像权 2011-11-03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该构成侵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偿数额以网站的获利为考量依据。
  • 诉讼解决
  • 属于侵权行为。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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