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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餐饮店工作,我跟老板打过招呼说我下个月离职,本月月底到下月月底。然后老板说可以现在走,然后我说再想想。老板也说再想想。过了3天4天我提出来我想好了辞职。她就让我立马离岗,然后让我回家但是不给我发工资。我签了劳动合同是一年的。劳动合同上的工资与我发的并不一致,上面3500而我每个月3300。请问。。我该怎么做

其他 2019-11-29 16: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一般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主张实际工资,如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主在您的合法权益
    【追问】她现在不给我发工资,称没到全年不给发。请问这合法吗,她批准我离职了。
  • 差的200元,建议就算了吧,你主动离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追问】并不是200元,是整整的1个月没给。不给了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如果无法协商,人社局投诉解决
    【追问】她现在不给我工资,称没到全年不给发。但是我离职她批准了,就害怕劳动合同。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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