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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月递交辞呈书,他是这个月最后一天批,他说还让我干一个月,合理吗?

其他 2019-11-29 10: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七、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综上劳动者提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不需用人单位同意,保留请辞相关证据以备维权即可。
  • 正式工的话从你递交的那天算还要工作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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