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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2日下午12点30分左右我去上班刚到工地我把电动车放好,我就与我的同事走路去上班,刚走不远后面就来了一辆红色的小轿车,车到我们后面时不但没减速反而还加速了,然后就把我给撞倒在地了,我就不知道什么事情了,事后我苏醒过来的事后我已经到了医院了,是车主把我送到了医院看病拍片子,等一会结果出来了,头部和腿都无损害就是有外伤,接着我的家人就到了看了没事,也就没报警也没住院就想私了,车主说先回家治疗吧,车主先给了我3000元说是看病和买营养品的,结果我在家输了十几天液也没好到现在脸和腿还肿着呢,车主她说我好了不想给我治疗了,我想向律师咨询我现在报案还可以吗,车主是三无的,如果还可以报案都需要什么证据啊,有证人可以吗,就是这样的情况啊,我说完了。

刑事辩护 2011-11-03 1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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