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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方败诉后不给诉讼费怎么办

诉讼 2019-12-03 17: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1.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
      2. 企业发生的诉讼费,属企业行政管理事务性费用支出,因此,对发生的诉讼费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诉讼费”科目核算。
  •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根据具体的案由和诉讼金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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