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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收银员做了26天了,来的时候是说要做到2月底,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辞职领导不让走,离职单也不给写,说我可以直接走,那就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12-01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
  • 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有上班提供劳动即应获得劳动报酬。但是由于自离(强行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以找不到劳动者本人,工资无法发放为由,冻结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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