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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结婚证 没有同居 没有办酒席 女方提出离婚 彩礼钱能退还吗?

离婚 2019-12-05 05: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你们打结婚证有多久了。
  • 没办结婚证,不算婚姻关系,是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问题以双方协商为主,实在要闹到法院的,具体分割财产时,法官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借同居关系索取的财物,解除同居时,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
  • 没有领结婚证的彩礼如何要回?1、男方需举出何时何地向女方交送彩礼的书面证据或者证人证言,包括彩礼的名称、数量及价值。2、谁主张,谁举证。女方无需自证自己是否收到彩礼,只要对男方提出的主张加以反驳即可。但如男方提出了交送彩礼的证据,则女方须就是否收受了彩礼、所收彩礼的具体情况进行举证。这方面要根据男方的举证情况来决定己方的取证、举证内容。一般情况下,此类案件双方的书面证据较少(书面的主要就是购物发票之类),大多是证人证言方面的证据。3、嫁妆的问题。同样需提供购买、陪嫁到男方方面证据,至于已被损坏,可根据发票或收据计算出金额,男方应予退还或折价赔偿。4、所述的这些费是没有要求男方赔偿的法律依据的。诉讼费则是由法院根据谁败诉谁承担的原则判决的。5、基于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此类案件对订婚中自愿赠与的财物,一般是按《民法通则》规定的赠与关系处理。但对于交付的信物,一方要求归还的则应归还。
  • 彩礼现金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如果两人分手的话,彩礼现金是要返还的。但如果现金没有“礼金”“聘金”意思的,而且数额不大,会视为赠送,不需返还的。
    女方所购的物品,也要看的,如果是戒指等有缔结婚姻性质在类,分手时候,需返还或折现,其他物品一般都视为赠送,没有折现这种法律依据的。
  • 你好,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你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助到您。
  • 你好,彩礼可以适当退回,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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