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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跃超,男,1989年出生,家住天津市静海县梁头镇东贾口村。2010年10月4日与其哥哥李跃杰与同村村民杜学党因为开车撞到一只羊发生争执进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现李跃超已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我们作为李跃超的家属,对于公安机关查办此案件的经过与最终结果存在质疑。现将事情经过简单陈述一下,望各界有识之士能够予以关注,还李跃超及其家人一个公道!   2010年10月4日双方发生冲突后被人及时劝阻。当晚梁头镇派出所找到李跃超家调查此事,当晚办案人员的意思是双方先各自去看病,最后以伤情轻重办理此案(其中一个多月的时间无人问无人管伤情的问题),其后派出所又找到李家希望他们在法医学鉴定书下来之前私了此事。2010年11月11日的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的法医学损伤鉴定书的结论认定为轻伤害。   杜学党2010年10月4日的病历记载:左季肋外伤,软组织挫伤。而其2010年10月8日的病历记载:左侧胸外伤,肋骨骨折,腰椎2,3横突骨折。   

刑事辩护 2011-11-04 11: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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