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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一年了,可是一直不让我见孩子,我去当地法院去和他协商,可是他一直不让见。我当时离婚的时候因为不懂法律就匆匆离婚了,可是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对孩子的探望时间,他就以这理由不让我见孩子,说我不给抚养费就不许见孩子,请问我可以现在起诉追加这一条吗?

离婚 2009-06-02 12:0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探视权。
  •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探视权。
  • 可以的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 你可以主张探视权。
  • 首先说,探望权是父母一项法定权利,对方不让你见是完全错误的,已经侵犯了你的亲权。其次说,你现在去申请法院执行肯定是不现实的,因为法院没有执行依据;最后,你可以就探视权单独的提起诉讼。有关探视权诉讼的法律依据: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这个规定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中。 还有一点,给付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两个不同的关系,即便是你不给,对方也是一个执行的问题,不能作为要挟的方式。
  • 对孩子的探视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不容剥夺,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
  • 探望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探望权。
  • 探望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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