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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员工新入职第二天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其他 2020-08-08 14: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 工伤赔偿后,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者同意的,可以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同时,还要区分工伤受伤程度进行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1】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对于劳动者来说,一种是同意接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这时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同时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剩余为六个月之上的为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若劳动者不同意用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时,在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违法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及时提出增加仲裁请求。

    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就北京目前的情形,用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比较多,一般很少能够在最长法定时间内(60天)结案,大多数案件被安排在3、4个月之后开庭,所以,就出现了在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不会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劳动者实际上处于“无业”状态,为了能够更充分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应当及时增加仲裁请求,要求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

    提出增加仲裁请求的时机。

    何时增加仲裁请求合适?

    劳动者增加仲裁请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以超过期限为由,要求劳动者另行提出,另案处理。此时,劳动者的增加仲裁请求作为一个新案件,重新开始一个案件程序。

    【1】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就北京市而言,每个区的劳动仲裁委处理案件的程序也有差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一般给予双方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也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的时间。这时,劳动者应当在该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2】在开庭2周前提出。

    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一般要求当事人在开庭时提交证据。这时,劳动者可以在开庭前任何时候增加仲裁请求。若提出增加仲裁请求太早,因请求增加的工资数额截止于申请之日,所以,请求过早,不能更充分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若在开庭时提出,因法律规定,仲裁庭对劳动者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给给予用人单位答辩期,(但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所以,在开庭时提出增加请求,用人单位会以需要答辩期为理由,要求延期开庭,导致劳动仲裁程序的延长。所以,在开庭2周前,提交增加仲裁请求,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确定工资数额,另一方面,仲裁委可以将增加仲裁请求送达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开庭前也享有了法定的10天答辩期,开庭时间会如期进行。

    开庭时充分论述应按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到的工资数额作为增加仲裁请求的计算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仲裁期间的工资数额时,有不同的标准。有时按最低工资标准裁决劳动者的工资数额的,因为劳动者在仲裁期间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对于高薪阶层的劳动者,按最低工资标准与他们的正常工资有时相差十几倍,完全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

    有时按正常工作裁决工资数额的,原因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违法、违约,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从而影响劳动者工资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违法、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避免用人单位变相逼迫劳动者辞职。所以,劳动者在开庭时,应根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充分论述应按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到的工资数额作为增加仲裁请求的计算标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

  •   首先,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单位无权与你父亲解除劳动关系,你们可以要求单位继续保留你们的劳动关系。
    其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单位可以解除,但是你要报警由交警做责任认定,先由肇事者赔偿。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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