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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近日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双近600元的鞋子,收到货后试穿后发现鞋子有质量问题,皮质上有划痕,5天内申请了退货退款。卖家也同意了。这家店是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的。卖家在签收快递的时候拒收了鞋子。说是鞋子被穿了。然后我就申请淘宝介入。淘宝客服也是只站在商家的立场上,直接驳回了我的诉讼。我连鞋子都没有收到,就关闭了交易,现在也不能评论该家鞋子。该商家实在是很黑,利用网络熟练地欺骗消费者,说鞋子是头层猪皮,收到货根本就不是。可淘宝网直接关闭交易,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没有得到保障,不知道如何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19-12-07 12: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无理由不等同于无条件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务必保持完好,但根据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不能要求退货
  • 是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是可以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但如不是因为质量问题,当事人退货的前提是不能影响柜台二次销售,如果柜台上不给退,当事人可以去找商场的服务台或管理处,只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场会要求柜台为当事人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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