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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我问一下,有人欠我家20多万,而且已经欠了六6年多了,我应该怎么解决,,

离婚 2019-12-07 18: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①首先要解决诉讼时效问题。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②如果没超过诉讼时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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