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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试用员工已经提前三天递交辞职信公司领导没批准备不去上班了领导说不去就按旷工处理

其他 2019-12-09 08: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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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综上劳动者提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不需用人单位同意,保留请辞相关证据以备维权。若因辞工拖欠工资或克扣,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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