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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九月份接到部门解散通知,交接工作;大约在十月末人资谈了一次话,协商调岗,本人不同意。现在接到公司内部发放的组织架构变更文件,部门整合,从12月1日起执行,工作内容及薪资待遇都没有说明。这个算公司违法吗?

其他 2019-12-11 16:1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 你好,一般是可以申请执行。
  • 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和相关条件,那么,发生工作岗位调整,双方最好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避免后续争议。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工作岗位,那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主进行工作岗位调整,不必变更劳动合同。但是,此种情况下,仍建议进行书面约定,留有协商证据。
  •  公司单方面更改劳动合同,如果旧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用人单位和你都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的这种行为应该归类到劳动合同变更上。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也就是说你不同意,用人单位就不能变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属于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人社局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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