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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日期不是自己写的合同有效吗

其他 2019-12-11 04:1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自主约定,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限制,同时也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它关系到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长短,支付租金、交付租赁物的时间限制等。   《合同法》第214条对租赁期限作了最高限制即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同时还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样规定,就给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限届满后有补充、调整的机会,有利于公平原则的实现。同时说明20年不是绝对最高期限,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
  • 合同为两方或两方以上的民事主体就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而做出的一种契约。只有所有当事人做出了意思表示(签字),合同才对其有约束力,当然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不动产和动产。
    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维修等条款。
    租赁合同的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到超过20年。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有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的种类:(1)根据租赁物的不同,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2)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有特殊规定,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 您好!如果有无他证据证明日期错误,则日期部分有效。即使日期错误也不影响其他部分合同效力。
  • 你好一般情况先合同是有效的
  • 您好,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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