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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男朋友是男方队上介绍的,我们认识一年了,我用了他5万,我现在提出分手,男方叫我还钱,可是我不还,而且还不起,因为这件事我爸妈还不知道,我说我不还,他说的不换就在法院见,男方还要找到我家里,我不想让我爸妈知道,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离婚 2019-12-10 10: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相关款项如果没有给对方打借条,属于男方对女方在双方相处期间的赠与情况,后期双方不能继续相处,对方要求返还,一般在于女方自愿,法律未明确要强制返还。但个人在此建议,如果一早感到双方不合适,不要贪图物质享受,尽量不要与对方有太多的经济纠扯,一旦本人没能力归还对方,受对方骚扰也是不值的。对方严重骚扰,可以取证报警处理,对方上告到法院,你方积极应诉就是。
  • 您好,如果被起诉,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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