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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租赁合同,我们因故提前终止,然后发现合同规定双方提出终止90个工作日才可终止。这样就要多付近4个月的仓储费。押金我们压了一个月,觉得这个条款不是很合理,很霸道,想直接付1个月押金作为补偿,12月10日终止日,延迟到12月底结算,但他们不同意,要完全按照合同走。我们也不太想支付多余的资金,这个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

其他 2019-12-10 15: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被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解决方法,第一种解决方法就是和对方协商,商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金额;第二种方法就是到法院进行诉讼,由法院决定一个补偿金额。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违法辞退员工需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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