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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营业执照被朋友拿走了,他能做什么违法的事

工商事务 2020-07-02 15: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个体营业执照贷款需要,经营项目满一年以上,并且需要有工商部门审核的营业执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常住户口。借款人需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可以提供银行近半年的流水。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收入。信用记录良好。
    2、个体户营业执照贷款申请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可证明其合法收入的相关资料,可证明其婚姻状况的相关资料,提供合法、足值的抵押物及评估报告,抵押人或出质人填写本行格式化的抵(质)押承诺书,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3、个体户营业执照贷款办理流程: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贷款所需的资料。
    4、贷款机构审核借款人所提交的申请,对借款人进行贷款前调查。若有抵押物(质押物)做抵押(质押)的。找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价值评估。
    5、资料审核通过,双方就贷款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签订借贷合同,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等手续,手续办理完毕,贷款机构发放贷款。
  • 营业执照的作用及管理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应悬挂在主要办事场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副本为折叠式,是为企业开张经营活动而设制的。登记注册机关根据企业申请和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核发执照副本若干份。正本、副本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 你好,当然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 你好,营业执照可以在网络平台申请多种认证,尽量不要随便外借,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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