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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使用相同的店名名称是否构成侵权?

旅游维权 2009-06-02 17: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一条有明确规定,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如果你的店名成立在先,另一店名是以借助贵店的名气故意起相同的名字与贵店的名字足以让公众形成混淆,而你们二者的贸易范围又相似的话,那么,它就很有可能构成对你店名称权的侵犯。你可以通过工商局或者人民法院解决。
  • 主要是看你是否已经注册,如果你已经注册了,对方不能再在使用
  • 先用之名不得侵犯
  • 如果是经过注册的,对方构成侵权
  • 商号是不能同名的,赶快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然后就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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