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2014年3月份向我哥的姐借了3万元,没有欠条也没有说口头利息的事,2019年2月3号还了3万元,她要1.5的利息。我还她的那3万元他算利息,现在又要求我还本金

其他 2019-12-11 22: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当时是转账还是现金呢
  • 不理他,还清3万即可啦
  • 如果欠条没有约定利息的,按约定时间还款的,不需要支付利息。
  • 你前边归还的3万元有收到条或证人没有?
  • 是否有约定还款时间?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还本金,无需返还利息。但是,这并不代表任何时候都不需要返还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借款合同到期后,原告主张权利之日起,被告应负偿还借款及利息之义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