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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清吧上班,工资是4000一个月,工作了13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今天上班的时候(2019年12月12日)被负责人告知要求我做到2019年12月15号离职。原因是因为酒吧生意不好,压缩成本理由。可是酒吧这的在职人员有6人,我和一个服务员,一个店长,还有三个营销,一个歌手。另一个服务员工资没有我高,所以没有被辞退,而是调配到分店去了,眼看就要过年了,突然把我辞退,我很不甘心。我没有违反任何公司制度,我迟到不早退,可是另外一个服务员每天都迟到,做事不积极。所以我很生气,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酒吧赔偿我经济损失,请问流程和胜算。

仲裁 2019-12-14 21: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反映,劳动局会核实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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