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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协商不成,先向仲裁机构仲裁呢还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仲裁 2022-10-19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纠纷一定要先仲裁,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属于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目的是更方便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当事人对商事仲裁结果不服,一般不能向法院起诉,但如果该裁决结果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去申请仲裁,或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约定仲裁条款后不能向法院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仲裁法》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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