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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叉车,我方小型轿车在路口左转与对方相撞,并且对方没有任何证件,我方受伤住院,车辆严重受损,对方没有伤亡,谁的责任,具体怎么赔付?

其他 2019-12-15 00: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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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赔偿责任的依据。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 由公安交警部门认定
  • 两车相撞对方全责,则由全责方赔付无责方车辆报废损失,主要是看全责方投保的险种而定。全责方无任何保险,由全责方驾驶员赔付无责方车辆报废损失;全责方只有交强险,先由交强险赔付2000元,不够的由全责方驾驶员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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