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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法院可以判决解除同居关系吗

离婚 2019-12-15 14: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同居双方是无配偶的情形,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一方想解除同居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只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但只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进行审理,当事人作出的解除同居关系的决定有效,不需要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如过同居一方或双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是《婚姻法》明文禁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查明属实后,依法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可以判决。但一般不受理之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
  • 您好,可以判决解除同居关系,分割财产。
  • 你好,需要按照判决书执行的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可以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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