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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0年结婚,新婚姻法规定的婚前房产问题,我是不是适用旧的婚姻法?

离婚 2019-12-16 16:4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 原则上新法优于旧法,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
  • 新旧规定,只在办理离婚案件时适用。与结婚的时间无关。
  • 您好!一般使用新的,旧的不用了
  • 新法施行后的争议适用新法规的规定。
  • 你好,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长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遵从约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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