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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的车是三年前分期买的,贷款都已经还完一年多了,我的汽车绿本在抵押公司,我找他要,他们说收1000元的解压手续费,我没给,我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在当地车辆管理所可以补办大绿本吗?

其他 2019-12-20 0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即机动车)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通俗的说,就是A的机动车,抵押给B,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当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时,就称之为抵押车。
    合法的抵押车双方或者三方应当到机动车的登记机关(即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的记录可以在《机动车登记证》内显示(该证中有专门的一页是抵押登记记录,其中有抵押的时间和时效以及变更、注销的记录)。
    一般在抵押期间,或者债务未履行完毕时,不要买抵押车,否则会有风险。买抵押车时一定要看该《机动车登记证》中关于抵押登记的内容,如果最后一次抵押登记已经办理注销,说明该车的担保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已经不是抵押车了,就可以购买了。 如果没有办理注销抵押登记,车管所也不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的。
    购买已经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时,应尽快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买回来之后被原车主回着担保公司银行之类的收回或者盗回。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 你好,建议向车管所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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