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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的地方没有劳务合同,没有无线一金,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加班费,没有看见公司的制度,但是离职后还不给我工资,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9-12-19 15:53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您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未按照老欧的那个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①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⑤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据您所述,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涉及其他劳动争议的,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搜集相关证据,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您好!是可以要求的,找劳动局的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人社局投诉解决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工资被用人单位拖欠的,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或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还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建议您将您的问题详细说一下,方便我们帮您解答
  •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 工作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 有工资流水吗?拖欠多长时间的工资?
  • 您好,您可以向单位主张权利。
  • 您好,因为单位存在多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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