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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开车有一小段时间,朋友注册了一个物流平台,每天的运营收费也有七八百块钱,还挺好,现在我想知道的是,我可以注册吗?我营业执照,我有一个汽车配件店,400个平方有营业执照,现在可不可以注册?

其他 2019-12-22 21: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现在可以注册物流平台,不妨一试
  •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实缴制就是实收资本制度,也就是在注册公司时需提供验资报告,全额支付注册资金才可注册,认缴制就是注册时自行说明认缴数额和认缴期限,在期限内缴清即可,无需注册时全额支付。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   目前所有的新办理的有限责任公司都是认缴制,在认缴制施行前注册的公司都是有实收资本的,但是新版的营业执照取消了实收资本,不论是何时注册的,在营业执照上都是相同的,没有任何区别,只有查询企业信息的时候才可以根据认缴的时间,或者注册的时间来分辨是认缴制施行前注册的,还是实收资本注册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址:  查询方式  (一)输入企业注册号查询;  (二)输入企业全称精确查询或企业名称关键字模糊查询。模糊查询结果记录多于5条时,可输入更精确的查询条件进行再次查询。  查询范围  各级工商机关登记在册的所有商事主体(含按传统登记模式登记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    公示内容  工商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由工商部门提供,从2014年3月1日起,商事主体通过各级工商机关使用省局业务系统办理登记或备案等业务完毕后,该商事主体的信息实时同步在此系统公示。  1、登记信息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及企业变更信息。  2、备案信息  包括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  包括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被工商部门作出处罚的记录。  商事主体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体按照规定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和获得许可的信息,商事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   没有注册资金是不可能的,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外,都必须有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第七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  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第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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