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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1年离婚时法院判给我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一直空着没有盖房子,2012年再婚同时户口迁出来了,现在我这边拆迁安置,请问我能享受拆迁安置吗

拆迁补偿 2019-12-22 2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能否享受拆迁待遇不能仅以户口的进出为判断标准,还应综合权利人与集体组织的生存依赖程度、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人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关系等因素来判断
  • 户口迁出了,不能获得拆迁安置和补偿。因为拆迁安置和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户籍确定的,所以户口迁出是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的。具体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询问。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通过住房保障的形式解决居住问题
  • 动迁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如果这是离婚后协议的不动产,才有拆迁补偿。所以即使离婚,不迁出户口,到房子拆迁了之后,也还是享受不到赔偿。各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是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离婚协议等)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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